九十年代了,座机在城市里已经快要普及,bp机也不是什么稀罕物,很多有钱人都已经用上了移动电话。
而一根青鸟羽毛却非常珍贵,如果不是机缘巧合,获得难度极高。
拿羽毛来寄信的客户,大多数都是寻找自己失踪的亲人,这大叔却拿来寻一个一起当过知青的朋友?
金昭蘅不是好奇,信客守则里有要求,必须审核寄信人的动机。
万一客户是寻人报仇的,帮他定位仇人,那不成帮凶了?
金昭蘅伸出手:“您要寄的信呢?我拿来誊抄。
没写的话,可以口述,我现场写。
”
裴秉诚没有否认:“不需要写什么,我主要是想知道他是不是还活着,知道他的下落。
”
金昭蘅说:“信筒不能空,必须写一句话。
”
裴秉诚想了想:“那这样吧,就写——‘我的老朋友,二十多年没见,你还好吗?生了个女儿还是儿子?如果是女儿,裴三就是我为你悉心培养的未来女婿,送你了。
若遇到难处,尽管使唤他。
”
金昭蘅抬起头,看向他背后站着的裴三。
这年头还有指腹为婚,包办婚姻?
不,听上去,他在他父亲心目中更像是件物品。
而裴三仅仅是微微笑,脸上瞧不出什么不悦的情绪。
金昭蘅不明就里,但她对别人的私事没兴趣,也不喜欢随意猜测,只问该问的:“是哪个‘san’?”
裴三回答:“哦,小三的三。
”
金昭蘅愣了一下。
裴秉诚慢悠悠接话:“他在我儿子里排行第三,又是最小的一个。
家里人喜欢称呼他们老大,老二,小三。
”
金昭蘅起身进屋去了,出来时,拿着一张薄如蝉翼的信纸。
等裴秉诚按过手印,金昭蘅把信纸小心翼翼卷起来,装进一个竹节样式的青铜信筒里,又把那根青鸟羽毛黏在封口处。
一切顺利,说明信的内容基本属实,寄信人对收信人没有恶意,这封信能寄。